特 别 约 定
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,除须了解、认同并接受《竞买人须知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外,还须接受和执行《特别约定》的要求:
1. 起拍价、标的拍卖顺序以拍卖会上宣读为准。
2. 本次拍卖1号标的为泰州市海陵区青年路13号房产;本次拍卖2号标的为泰州市海陵区工人新村B-3座房产,即青年北路35号5室房产;本次拍卖3号标的为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25号5室房产;本次拍卖4号标的为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莲花服务商城02、03房产,现为梅兰东路8号;具体详见评估报告。
3.本次拍卖的1号标的泰州市海陵区青年路13号房产,房地产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993.6平方米,其中南侧部分为宿舍楼等占地,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,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1310㎡,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约为1232.77㎡,其余无房权证,具体以产监部门确定为准。该标的所使用的水表是与南侧住宅楼合用的水表。
4. 本次拍卖的2号标的泰州市海陵区工人新村B-3座房产即为海陵区青年北路35号5室。
5. 本公司所提供的报告、资料、数据等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情况由竞买人到相关部门(房管、国土、物业等)调查了解和现场看样为准,房屋面积以实物为准。对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和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按国家或相关规定承担。
6. 委托方和拍卖人特别声明:本次拍卖营业用房已租赁给他人,租赁期截止详见附表,拍卖成交后,原房屋租赁合同仍有效,买受人须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。拍卖成交后,自买受人缴清拍卖款项之日起,房屋租金由买受人收取,归买受人所有。如委托方已提前收取部份,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另行结算。
7. 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,委托方和拍卖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并给予协助。
8.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:承租人享有优先竞买的权利,其他竞买人应予认可。
竞买人(签字):
泰州市苏中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2011年 4月 18日 |